11月26日,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一行来韶,就我市开展《中医药条例》落实情况及放射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工作进行督查。副市长兰茵、市卫计局局长刘文程及省卫计委相关处室领导等陪同检查。
是日上午,廖新波一行与我市卫计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我市开展中医药条例、疫苗流通、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及放射诊疗工作的情况介绍,并就如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广泛听取基层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后,督察组一行分两组深入市中医院、乳源县中医院、粤北医院等地现场督察我市《中医药条例》及放射诊疗工作落实情况。
据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及中医药强省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向前发展。目前,全市有中医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家、乡镇卫生院90家、村卫生站(室)1278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至今,我市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未发生疫苗质量事故和接种事故;《母婴保健法》颁布以来,我市组织实施了《韶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韶关市儿童发展规划》,到2013年底,我市“两纲”卫生指标17项,卫生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总体情况完成较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在技术服务网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自2010年始,我局改用专业监管模式,逐步提高我市放射诊疗机构监管水平,到2013年全市《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持证率达94.22,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五。
廖新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开展《中医药条例》等五部法律法规及放射诊疗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他寄语我市在工作中打造特色,对中医药发展中的特色品牌,瑶医瑶药发展加大扶持力度,立足瑶医瑶药的发掘,针对病症施药较好的瑶药大力推广使用,可以在科研立项、合作开发,吸收引进上走出一条特色之路;同时要在发展中重视人才,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把人才引进来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