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尹力3日表示,今年将制定并公布面向各级医疗机构的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各地增补药品行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世界卫生组织自1977年公布《基本药物示范目录》,最新版目录共有药品358种;我国1982年公布了第一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公布了新一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2011年7月,基本药物制度覆盖了我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基层药品加成政策全面取消,基本药物售价平均下降三成。
尹力3日在全国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较少,结构不合理,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采购综合评价缺乏统一规范标准,恶性竞争导致部分廉价、急救药品短缺,影响药品及时供应;基层药学人才缺乏;医院与基层用药不衔接,妨碍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不高;基层运行新机制比较脆弱;药物政策总体框架尚未形成,法律规范亟待健全。
尹力强调,要全面总结分析2009年版目录和各地增补药品使用情况,参考世卫组织目录,结合以临床路径为基础的基本医疗服务用药,坚持“优化结构,安全可及,规范管理,完善政策”的基本要求,充分考虑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保障、慢性病防治规划、临床路径实施以及重大新药创制可及专项等有机衔接,实现地方增补的有序、科学、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