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堂中虚设执业药师 “人证分离”成潜规则

   1970-01-01 健康生态场健康生态场490

 拖着病重的身子去药店买药,谁都希望能有个专业药师给些建议指导。按照相关规定,开办药店至少需配备一名执业药师为购药者提供服务。但是,记者连日来的调查却发现,北京很多药店虚挂“执业药师证”,而想见到药师的“庐山真面”难上加难。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店里悬挂的“执业药师证”有很大一部分是租来的,而出租执业证的“挂证族”不用来药房坐班,每月就可轻松拿到不菲的收入。
 
  来自国家食品药监局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具有资质的执业药师有20余万,全国的零售药店有40余万家,执业药师的缺口达到了一半左右。
 
  【探访药店】
 
  冒充执业药师给患者开药
 
  家住通州的张女士前段时间感冒发烧,到梨园附近的一家药店买药,“我说了我的症状,吐绿痰,嗓子痒,但药店里的人就说了句‘现在都这样’,就随便给我拿了两样药,结果回家吃了也没见好转。”张女士郁闷地跟记者抱怨。
 
  几天后,记者随张女士再次来到该药店买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店内需配备有执业药师,为市民提供指导。这一次,张女士进店就问:“您这有执业药师么?”听到张女士问,药店内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互看了一眼,略显迟疑地说:“你问这干吗?”
 
  “我想找执业药师开药啊,上回你们给我拿的药就没吃好,想找药师给看看。”听张女士这么说,男性工作人员接话:“我就是执业药师,你说说情况,我给你开药。”
 
  在张女士开药期间,记者在这家药店的墙上注意到一张“执业药师证”,但上面的照片不是这位自称是执业药师的工作人员。“这执业药师证上的照片好像不是你?”在记者的追问下,男性工作人员改口:“确实不是,证上那人现在不在。”“那他什么时候在啊?”记者追问,“他回家了,暂时来不了。”“你有执业药师证么?”记者又问,“我没有。”男性工作人员一边开药一边小声回答。
 
  执业药师“经常休息”
 
  而在崇文门、北京站、通州土桥附近的多家药店内,记者同样只看到了墙上的一纸“执业药师证”,却没在店内看到相对应的人。
 
  问及是否有“驻店执业药师”,店内销售人员多用“有事”“休息”、“兼职”等回应。
 
  在崇文门、北京站等地的药店内,记者接连去过两天,工作人员都表示,“执业药师今天休息。”而在通州土桥附近今年新开的一家药店内,记者问起有没有执业药师,工作人员称执业药师都是兼职。“现在执业药师这么火,不可能在我们一家店呆着,肯定轮换着来,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到我们店。”
 
  这名工作人员坦言,“人证分离”已经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了,市民来买药也没有多少专门找执业药师的。
 
  无处方购得处方药
 
  在多家药店,记者询问了买药的顾客,多数顾客并不知道“执业药师”。有的顾客表示,即使知道,也没有见到过。“就听销售人员的呗,自己也不懂,相信卖药的总比我们普通人懂得多点。”
 
  在通州一家药店,记者在买了几样非处方药后,又把目光转向了处方药,表示希望购买几盒处方消炎药,但是没有医院的处方,“平时不过敏吧,看你总来买,卖给你吧。”就这样,记者在没有执业药师的情况下,也购得了处方药。
 
 招聘导药师不需执业证
 
  在走访的多家药店内,记者都表示嗓子有些痛痒、干涩,发现售药员推荐了几乎相同的药品,有双黄连口服液、黄芩口服液、鲜竹沥口服液、金银花等一些清热去火的中成药。售药人员简单询问,是否有痰等症状,并根据症状推荐具有消炎作用的西药。虽然推荐的药品品牌有差别,但功效基本相同,都是清热解毒、去火。
 
  一位药店的售药人员表示,来药店买药的都是一些头疼脑热的常见病,以感冒发烧、咳嗽、咽痛等症状为主。“来药店的都是来买药的,又不是来看病的,这些药都卖了几十年,天天干这个,什么症状吃什么药还能不知道。”不过记者询问几种药的差别,得到的答复都是“这几种都行,差不多”。
 
  记者发现,这些穿着白大褂、主动询问顾客买什么药的店员一般都只是售药人员,而非持证的执业药师。但他们同样承担了指导顾客买什么药品的职能。而网站上一些药店招聘“导药师”的要求是“有售药经验,懂药的高手”,但并未要求有执业药师资格证。
 
  “挂证族”月入千元
 
  执业药师是否真的有事没来上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很多药店里悬挂的“执业药师证”都是租来的,而出租执业证的“挂证族”不用来药房坐班,每月就可轻松拿到不菲的收入。
 
  大学医药专业毕业的吴克(化名)参加工作后考上了事业单位,没在医药圈内工作,最近吴克准备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给自己增加点“收入”。据他透露,如果考下了执业药师证,出租给药店,每个月不用去上班,也能赚到1000元左右的收入。
 
  “租证的特别多,只要新开药店都想办法租证,因为聘请执业药师店里至少得开3000到4000元的工资,很多药店觉得不划算。”
 
  记者百度搜索“执业药师证出租”,相关消息达30多万条,“寻求租证和出租”的帖子随处可以看到,且时间跨度很长,早在2000年初,相关的“寻租帖”就已经出现,直至今日,仍不断有后继者加入。
 
  记者注意到,咨询报名执业药师考试的帖子也异常火爆,催生了培训辅导、提供考题、办假证等一系列产业,甚至有网友发帖称“花钱办执业药师证被骗”。
 
  而这种“人证分离”的潜规则,虽然有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还是让人担忧。
 
  【原因探究】
 
  资格考试通过率低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叶真告诉记者,即便是像金象这样的大型连锁药店,要达到标准要求也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药店所需配备的执业药师与各大医院药房的药师不同。
 
  “医院药房的药师是走职称序列,而药店的药师想要取得执业资格必须要参加每年10月的全国统考,即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再找到相关药店工作,才能成为一名注册的执业药师。”叶真说,考试有一定难度,药学及相关专业人员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要考四门专业课还要考法规和实际操作。由于参加考试的在职人员精力有限,考试的一些内容例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实体药店中一般都接触不到,而且目前考试周期定在两年内,也就是说必须在两年之中考过这六门课程才能通过。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的通过率很低。这本身就是药店要配备执业药师在执行层面的一大难度。

 执业药师缺口一半
 
  据国家食品药监局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全国具有资质的执业药师有20余万,其中注册的只有8万左右,而全国的零售药店有40余万家。执业药师的缺口达到了一半左右。
 
  事实上,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800至1500人就配有一名执业药师,而我国,平均1.3万人才有一名执业药师。
 
  根据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代表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否则取消售药资格。
 
  叶真说,由于目前国家政策对于医院药房并没有要求一定要配备执业药师,那部分药房的药师可以参加本市或者部委组织的职称考试,走职称晋升的序列,所以在没有硬性规定的政策前提下,不一定每个人都会考执业药师资格的全国统考。即便是考上了,也很少人愿意到零售药店工作。
 
  另外,目前就业环境层面,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几乎都抢着去大医院,很多大医院的招聘门槛已经从本科生提高到了研究生甚至更高学历,而零售药店想要留住本科生都有难度。
 
  【业内建议】
 
  鼓励企业培养执业药师
 
  依据国家的政策规定,零售药店只要是开业经营的状态,就要有执业药师在场。药师的作用主要是两方面,一是药品的质量管理,二是提供药学的专业服务。执业药师不在场,零售药店要挂牌不能出售处方药,这与香港澳门等地的做法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正在营业的药店必须常驻至少一名执业药师。
 
  据叶真介绍,作为企业,他们首先很鼓励员工去积极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于考上后每年还要参加继续教育,因此金象都会在假期上对参加考试和培训的员工予以保障。考试费用也会给予报销。
 
  另外,由于执业药师的供需数量不平衡,很多零售药店都在抢人力资源,金象也是一年365天都在多个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通过猎头介绍等。同时,企业也在挖掘潜力,自己培养一批执业药师。
 
  顶层设计需整体统筹规划
 
  叶真认为,要想解决目前的难题,首先需要政府从顶层设计层面做好规划。“执业药师的问题不是仅靠一家企业能干出来的,需要整体的统筹规划。”叶真说。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要实现零售药店全部配备执业药师这一目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就目前现状来看,这一目标实现难度很大。国家食品药监局也曾多次召开业内的讨论会,研究如何在短期内来解决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的操作出台。
 
  从业内人士角度,叶真也提出了一些想法。例如未来是否可以考虑延长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周期,例如从目前的两年期限变为三年。考试的门槛是否可以适当降低一些,例如从考生资格角度来讲,报考人员的从业时间是否能调整缩短一些等。考试的科目和内容是否能更加贴近实体药店的实际工作,一些平时工作接触少不必要的内容能否调整或删减。这样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考试难度,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权威回应】
 
  新开药店负责人
 
  应为执业药师
 
  北京市药监局介绍,本市2012年新修订了《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对企业药学人员配备做出了详细要求,要求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处方审核、药学服务等工作。
 
  根据规定的要求,新开办的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除质量负责人必须为执业药师并应有1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外,还需配备2名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需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要求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不得兼职,要在职在岗。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有关加强药品监管的要求,下一步,药监局将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级、分类的管理模式,对于新开办的药品零售法人企业,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为执业药师。
 
  目前本市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了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公众提供包括处方审核、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等方面的药学服务。公众购药时,如发现有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注:OTC标记为红色,是只能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人员的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房零售的非处方药),可拨打药监局便民热线12331或向企业所在地药监分局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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