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违法成本遏制医药腐败

   1970-01-01 健康生态场健康生态场760

“零容忍”是新加坡政府反腐败的一种重要并且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手段。而“让腐败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是新加坡反腐倡廉的响亮口号。
 
  新加坡的药品经销是由新加坡卫生部药物行政处和药品部共同管理,药品注册则由与卫生部同级的新加坡卫生科学局下属的药品审评中心专门负责。按照新加坡分类规定,药品属于化学产品类,因而当地对药品的制造、进口和销售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监督程序。
 
  新加坡现行的药品管理主要有五个法规,即:《药品法》(主要规范药品生产方面);《药品法(广告与销售)》(规定药品广告必须先由药品当局批准后方可刊登,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药品滥用误用法》;《有毒药品法》和《药品销售法》。
 
  在新加坡,任何新药的上市都必须经过新加坡卫生部的批准,具体由该部下属的“全国药剂管理组”和“药物评估中心”负责。新加坡药品零售单位主要散布在各大医院的药房药店、专卖店、私人诊所和组屋区的药品杂货店。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要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的管理规定执行,否则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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