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老百姓总觉得医院药费贵,是因为药品从出厂到老百姓手上,可能已经加价30%甚至40%,而实行药品‘三统一’后,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药价的10%加收药事服务费,药品价格将大大降低。”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解释说。
据了解,陕西省将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开、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三统一”。从6月5日起,宝鸡、榆林市将率先试行《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