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生儿童门诊将纳入医保报销

   1970-01-01 新华网wang260
核心提示:明年,北京市对“一老一小”的看病报销有新的突破。首先要提高老年人现有500元的门诊报销水平;其次将建立学生儿童医保的门诊报销制度,学生儿童以前看门诊没有报销。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时透露上述消息。

  ■一老    门诊报销有望突破500元
 
  张大发介绍,今年1月份本市开始“一老”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门诊费用报销。“一老”放开门诊报销后,常见病、慢性病的门诊相关费用即可报销,起付标准2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500元。享受此门诊报销的前提有两个:一是要在社区进行首诊,二是连续参保。
 
  张大发透露,目前市政府和本市财政部门已表示,明年将再拿出一部分资金,提高一老医保的门诊报销水平。据介绍,一个老年人一年的医疗费用花费,约相当于十个在职人员医疗的花费。
 
  据悉,今年1至7月份,本市有18.1万老年人参保。现在,已经报销的人数不到5000人,支付的费用将近200万元。
 
  ■一小    住院能报门诊也要报
 
  张大发说,学生儿童医保在住院方面没问题了,报销水平也比较高,最高17万元,但是门诊报销这块还没有,因此想把学生儿童医保的门诊报销制度也建立起来。在提高一老门诊报销水平的同时,本市还将在明年建立学生儿童医保的门诊报销制度。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要开始测算相关数据,做制度规划方面的筹集准备工作。
 
  据了解,自2007年9月1日起,本市开始施行学生儿童的大病保险,其中规定,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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