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规定,医药公司供应医院的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保证不在医院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药品促销活动,医药代表保证不进入医院诊室、病区,保证不进入药库、药房,不委托药剂人员或其他人员为其产品统计处方,不采取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发放“临床促销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回扣,医药公司通过诚实守信的态度、质优价廉的药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来赢得市场。
内邱县中医院院长李建华告诉笔者,近年来,临床促销、药品回扣导致了临床用药贵、开大处方的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临床合理用药,加大了患者不合理用药负担,在损害患者利益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形象。针对这些不正当行为,医院以前曾做过口头警告,但效果不佳,此次通过协议进行责任追究,旨在为患者和医生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医院为此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制作并悬挂告知牌,并要求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
内邱县中医院院长李建华告诉笔者,近年来,临床促销、药品回扣导致了临床用药贵、开大处方的不正之风,严重干扰了临床合理用药,加大了患者不合理用药负担,在损害患者利益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医务人员的形象。针对这些不正当行为,医院以前曾做过口头警告,但效果不佳,此次通过协议进行责任追究,旨在为患者和医生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医院为此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制作并悬挂告知牌,并要求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