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如果总统发布紧急状态公告,则表明面临发生全国性重大自然灾害、疫情或人为灾害,各部门须着手防范。如果发布的是重大灾难公告,则表明这种灾难已经发生,相关部门须开始救灾。对于此次奥巴马签署的公告,美国一些政府官员和专家说,这并非表明甲型流感疫情在美国已发展到出乎意料的严重程度,而是为可能出现的患者激增局面提前做好准备。
从形式上看,奥巴马此举表明美国政府已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定性从“公共卫生事件”提升到“全国紧急状态”。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西贝利厄斯今年4月宣布甲型H1N1流感为“公共卫生事件”,对其预防措施仅限于卫生领域及相关部门。而“全国紧急状态”的意义则完全不同,表明流感防控已从单纯防疫工作变成美国各级部门都要参与的全国性紧急事件,可全面调动联邦政府资源应对疫情。
从目的来看,奥巴马此举旨在帮助美国各级政府简化行政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调配资源、医治患者,侧重于预防。白宫助理新闻秘书里德•彻林说,奥巴马宣布全国进入甲型H1N1流感全国紧急状态,并非因为美国政府对此种流感所构成的威胁有了新的评估,而是为医疗机构在甲型流感病例激增时能及时救治病人提供更大灵活性。美国匹兹堡大学生物安全中心专家詹妮弗•努佐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她说,目前许多医院为处理甲型流感已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奥巴马此举可简化行政程序,使医院能够全力以赴应对疫情。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这份公告将允许医疗机构放宽条件,简化手续,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及时为患者提供治疗。美国有关法律规定,禁止医院对病人进行某些快速分流,并禁止在医院以外的地方设立急诊设施。但依据奥巴马签署的公告,在甲型H1N1流感暴发时,医院可突破上述禁令,提高医治效率。此外,医疗护理、医疗救助、国家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等国家医疗计划中的一些限制以及有关医疗保险和隐私的法规中的一些规定也可被暂时放弃或突破。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教授大卫•菲德勒说,奥巴马此举表明,联邦政府将对各政府部门应对甲型流感的措施加强监管。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卫生法和伦理学教授詹姆斯•霍奇认为,在应对疫情暴发方面,奥巴马给联邦政府赋予更为广泛的权力。
然而,也有一些专家学者对总统公告表达了不同看法。宾夕法尼亚大学生物伦理学家阿瑟•卡普兰等专家认为,在目前疫情逐渐加剧的情况下,奥巴马在公告中使用的“戏剧化语言”可能会在社会上引起误解,引发不必要的焦虑,并刺激对疫苗的需求,从而产生一种“狼来了”的效果。
事实上,奥巴马此举也确实显示出美国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方面的紧迫感。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23日说,甲型H1N1流感在美国迅速蔓延,今年4月份以来,已造成1000多名美国人死亡、2万多人住院。目前,甲型流感已蔓延到全美50个州中的46个,达到普通流感高峰期水平,但比普通流感高峰期来得更早。有调查表明,美国年轻人和儿童是最易被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的人群。
与此同时,美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进度晚于预期。截至10月21日,美国已生产出1610万剂甲型流感疫苗,但可能无法实现年内生产1.95亿剂疫苗的预期目标。不过,美国卫生部门仍表示有信心最终生产出足够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