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辖区内药械经营企业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加强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检查,规范药械经营行为,增强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性。
二是结合卫生部门“黑门诊”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城镇门诊部、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其药械购进渠道的合法性,规范药械购进验收、养护检查、过期失效、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等;
三是加大对私设仓库、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合法经营者提供合理的公平竞争环境;
四是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水平,加强药品供应网与监督网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畅通农村药品质量信息渠道,重点加强农村药房的监管,以及加大力度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五是继续利用相关信息平台加强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畅通假劣信息举报渠道,形成对制售假劣药械行为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能真正用上放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