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社区卫生机构违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利益,今年10月21、22、27、28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部分医疗费用较高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经查:鼓楼区水部街道闽都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象园街道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鼓楼区东街街道大根社区卫生服务站、台江区瀛洲街道红星社区卫生服务站、台江区洋中街道达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台江区义洲街道保兴社区卫生服务站、鼓楼区温泉街道金汤社区卫生服务站、鼓楼区华大街道屏东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王庄街道砌池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浦下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象园街道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仓山区临江街道下池社区卫生服务站、福州市台江区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王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处方量比进药量多,存在串换、虚刷医保药品及非法购进药品等违规现象,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和影响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处罚违规单位
现根据上述单位违规情节轻重及《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研究处理如下:
暂停鼓楼区水部街道闽都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象园街道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定点服务3个月,并拒付相应违规医疗费用。
暂停鼓楼区东街街道大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仓山区临江街道下池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定点服务1个月,并拒付相应违规医疗费用。
台江区瀛洲街道红星社区卫生服务站、台江区洋中街道达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台江区义洲街道保兴社区卫生服务站、鼓楼区温泉街道金汤社区卫生服务站、鼓楼区华大街道屏东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王庄街道砌池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浦下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象园街道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相应违规医疗费用按3倍拒付,并在结算款中扣除3000元。
拒付福州市台江区苍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王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违规医疗费用,并在结算款中扣除3000元。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求,上述医疗机构一定要吸取教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串换、虚刷医保药品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相关新闻:基本医保违规行为可举报
福建省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陈述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存在违规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违规行为,向政府纠风部门举报。
根据规定,按查实违规医疗费用总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及时,避免了不必要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可酌情奖励举报人;对举报及时,案情重大,帮助有关部门一次性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后,对举报人适当提高标准给予奖励,同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