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完成乙类药品目录调整 或明年6月执行

   1970-01-01 中新网wang410
核心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记者12月1日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除100%报销的甲类药品12月开始执行外,乙类药品目录正在调整中,预计明年6月执行。

  按照规定,甲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再进行调整,乙类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后,再由所辖统筹地区执行使用。由于我省目前纳入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数据库的药品名繁多,同类药名称不一,对应工作量很大,预计明年3月才能完成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并报批。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预计明年6月完成。

  新版《药品目录》中,生育保险药品首次加入,充分考虑了城镇居民参保群体。省医保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以前执行的《药品目录》主要是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计的,自从2007年各地陆续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一些药品对于儿童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就显现出来了。为此,2007年国家出台了增补儿童用药品种的相关通知,增补的药品这次大部分被纳入了新版 《药品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分甲乙类,全部可以报销。新版《药品目录》中对今年9月开始执行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盘接收,统一列为甲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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