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发布《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

   1970-01-01 医药经济报wang210

  加拿大卫生部日前发布了G/TBT/N/CAN/293、294、295、296、297号通报,题为“《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
 
  293号通报通过除去4种药品成分(欧芹脑油剂、积雪草提取物及其有效成分、地阿诺及其盐类和衍生物、可可碱及其盐类)的列入,允许其具有非处方分类的资格,并且建议根据《天然保健品法规》,这些药品成分可以(全部或部分)作为非处方天然保健品管理。这意味着含有这些药品成分的产品在加拿大出售将不需要处方,而且根据《天然保健品法规》,制造商可以申请这些药品成分的销售授权。
 
  293号通报拟批准日期为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6~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为措施批准之日,提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11日。
 
  294号通报则为修订目前列入《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的4种药物成分(多巴胺及其盐类、金及其盐类、洛伐他丁、尿嘧啶及其盐类)在保留特殊浓度、用途、给药途径处方分类的同时,规定允许非处方分类免除的提案提供评议机会。
 
  依照《天然保健品法规》,该修正提案将允许制造商申请含有上述4种药品成分拟议免除的浓度、用途、给药途径或剂量的产品作为天然保健品的销售授权。
 
  295号通报拟允许制造商申请含有3种药品成分(二甲基亚砜、左卡尼汀、L-色氨酸)拟议免除的浓度、用途、给药途径或剂量的产品作为天然保健品的销售授权。
 
  296号通报拟将4种药品成分(艾库组单抗、奥美沙坦酯、血小板生成素拟肽、人白介素12/23单克隆抗体)增补进《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该通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7日。
 
  297号通报拟将3种药品成分(戈利木单抗、拉帕替尼及其盐类、伏立诺他胶囊)增补进《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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