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国会通过法案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1970-01-01 健康生态场wang380

  秘鲁国会3月30日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以减少吸烟给人们造成的危害。
 
  秘鲁2006年3月颁布的《预防和控制吸烟危害法》已几经修改。今年1月,秘鲁政府曾颁布法令,规定私人工作场所、餐馆、咖啡厅、酒吧、饭店、体育和娱乐中心等公共场所的吸烟区面积从过去占总面积的20%减少到10%;对不遵守规定在禁烟区吸烟、与青少年一起吸烟或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者将予以重罚。
 
  根据国会通过的最新法案规定,工作场所、旅馆、餐馆、咖啡馆、酒吧、赌场和夜总会等公共场所都将禁止吸烟。
 
  秘鲁议会保护消费者委员会主席阿尔达•拉索强调,这一新措施是为了在封闭的公共场合给消费者一个百分之百远离烟草危害的保证。她说,“我们珍爱生命和健康,尤其是要保护青少年和儿童的身体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于2003年5月21日在日内瓦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条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秘鲁2004年签署条约,2006年2月28日条约在秘鲁正式生效。同年3月,秘鲁颁布实施《预防和控制吸烟危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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