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出公立医院“先诊疗 后结算”试点

   1970-01-01 医药网唐汉企业商城140

  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今天说,为方便公众就医,该部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进行“先诊疗,后结算”试点: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所有诊疗结束再统一结算。
 
    卫生部称“这一方式是在中国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完善情况下的一种过渡性措施,目的是为实现患者在医疗机构先服务后付费探索和奠定基础,最终必将过渡到不需要押金就诊,最后结算的模式”。
 
    赵明钢透露,为探索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模式,该部2009年9月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开展新型付费模式的试点,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便捷付费方式,减少患者排队的次数和时间。
 
    目前试点医院已经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运行平台调试和医务人员培训,稳步开展试点试运行作。截至目前已办理预付卡1万余张,有1698人次使用门诊预付费结算。
 
    赵明钢认为,“先诊疗 后结算”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让公众体会医改成果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他说,试点工作运行几个月以来,人民医院有效减少了患者排队等候时间,患者和社会各界反映良好。采用“先诊疗后结算”的患者普遍反映,这项制度使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节约了就诊时间,提升了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
 
    据知,试点已得到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积极响应。浙江省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已把“先诊疗后结算”推广到全院,并积极探索不需预交金的“先诊疗 后结算”。据医院协会统计,实施“先诊疗 后结算”的医疗机构患者就诊时间可有效节约25%-30%,排队的次数由平均3次减少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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