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福建省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医改领导小组与全省九个设区市医改小组近日签订了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年内我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532.40万人,参保率达到9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67.60万人,参保率达到95%。确保80%的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责任书实施时间为2010年1月到2010年12月。
据悉,我省将深入开展大病统筹和救助,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城乡低保妇女“两癌”治疗等重大疾病保障试点等。
同时,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一站式”服务等。
此外,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内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等。
今年我省还将加强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年内新增病床数5000张,建设33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242所乡镇卫生院,建设200所村卫生室,建设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5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