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13日指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
卫生部13日就乳品安全国标情况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情况。会上,陈锐表示,卫生部将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估,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不断修订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前,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陈锐指出,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
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
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