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9月7日讯 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增加条款,明确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将按规定定罪处罚。
与此同时,中国器官捐献与合作项目第八届学术研讨会(下称研讨会)在成都召开,与会者探讨了医院如何避免“被卷入”器官买卖移植之中,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还透露,将建立器官移植专科医师制度,设立专科医师准入门槛,以规范管理,提高器官移植整体水平。
中国已成器官移植第二大国
尽管2007年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但刑法里并没有直接针对人体器官买卖行为的罪名。此次刑法修订将解决《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刑法》衔接问题。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此外,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将定罪处罚。
据卫生部统计,国内每年有约300万人在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其中约100万患者需要进行肾脏移植以挽救生命;每年约有30万终末期肝脏疾病患者需要进行肝脏移植,而这其中仅有大概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临床手术数量仅次于美国的器官移植第二大国。供求之间的巨大差距是器官买卖产生的主要原因。
据知情人士透露,前一段时期,随着死囚器官捐献率的下降,亲属间活体器官捐献移植的比例大幅上升,其中肝移植一度达到17%,肾移植更高,这些畸高的数据反映出某些“亲属间捐献”很难排除器官买卖的嫌疑。卫生部就此经过一轮整治,两者的比例迅速下降到3%和8%左右。
但如何认定器官买卖,医院该如何判断并避免“被卷入”是一道难题。一位来自上海瑞金医院的移植科医师告诉记者,有时医院会寻求公安部门的合作,但这个过程非常耗费时间,仅靠医院一己之力很难判断是否非法器官买卖,只能从严控制,能不做就不做。
刘勇认为,活体器官移植中,供受双方的身份核查问题原本不是医院的职责,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医院不得不承担判定的责任。卫生部已经要求医院加强对活体供者的身份验证,伦理委员会也必须介入,做到“有怀疑不手术”。
移植专科医师准入制度或建立
2007年,卫生部启动了器官移植技术准入工作,目前有163家医院获准开展268个项目。在本次研讨会上,刘勇透露,卫生部将很快组织对《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的第一轮修订,或将建立移植专科医师制度,以规范管理,提高移植水平,保证医疗质量。
据悉,修订工作将于下半年开始,涉及医院资质的管理与审批、医护人员的管理及资质认定等。卫生部还将于9月初到9月中旬组织大规模的法规培训,医院伦理委员会、器官移植科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培训,这将作为医院移植科目准入资质复核的重要内容。9月中旬之后,将以省为单位组织对163家医院的268个移植项目进行互相检查,并将对社会公示准入医院和准入科目。
据悉,目前卫生部已经启动了6个学科的专科医师制度试点,包括口腔科、儿科、骨科等,建立器官移植的专科医师制度正在酝酿之中。
“移植科不是首批试点,但有可能是最成功的。”刘勇认为,建立移植专科医师制度,是对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器官移植有专门的管理条例,对违规医师的处罚有法可依。卫生部将结合从业年限、手术例数、做过的移植项目、手术成功率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医师的资质认定标准。 (记者 魏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