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以药养医 必须释放改革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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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2月13日讯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实行“四个分开”的方针,即“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这是医改的核心指导思想。
 
  为什么要“医药分开”?怎样才能做到“医药分开”?站在体制、机制改革的高度,通过医药分开铲除“以药养医”的基础,让公立医院不再逐利而回归公益性,进而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顽疾,这也是中央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
 
  “医药分开”主要是经济上分开,而不应理解为简单的、表面的“剥离”和“托管”。经济上分开就是要切断两条经济利益链:一是医院靠卖药加成赚钱,维持运转经费的需要;二是医生靠开处方提成、拿回扣,借以弥补收入的不足。
 
  上述两条利益链导致医院和医生的逐利行为,扭曲了治病救人的医疗服务本质,使公立医院变成追逐利润和利益的主体,这也是导致“看病贵、看病难”的体制性原因。
 
  媒体曾曝光的“天价芦笋片”事件,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其实,绝大多数进医院的药品都是雷同的,患者付费比出厂价高出数倍甚至几十倍,这是业内人所共知的“规则”,而非个别现象。其根源不在于哪家医院或哪个医生出了问题,而是体制使然。因此改革必须从关键问题——“以药养医”体制入手,只有从根本上、制度上铲除滋生“看病贵、看病难”的土壤,才能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结果。
 
  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医院的药品实际加成率为42%,目前有关部门在评审三甲医院的条件中也规定,药费收入的比重占医院总收入的上限为45%。可见,在目前体制下,不靠药品收入医院是难以生存下去的。
 
  那么,不靠“以药养医”谁来养“医”呢?如何解决资金问题呢?答案是: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其最主要途径有两条: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政府是公立医院投入的主体,是医保制度投入的主体。2001年我国财政收入只有1.67万亿元,到2011年已有10.37万亿元,年递增幅度20.04%。把迅速增长的财政收入最大限度地投向民生(包括医疗),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对卫生总投入的增长幅度最低限度不应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这也是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和社会公平的关键措施。节约一点“三公”经费,少搞一点“政绩工程”,把钱多投入到医疗保障中去,并不是一件难事。
 
  二是简政放权,建立竞争、制约机制。虽然政府是公立医院的投入主体,但绝不能“包养”公立医院。无论财政收入的增长多么快,政府都不可能把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保费用包揽下来,发达国家尚没有做到,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也很难做到。那么,资金需要和供给之间一定还有缺口,对此,政府能够而且应该做到的是,给医疗机构新体制、新机制。因为,只有改革才能带来活力、创造力、发展力。如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赋予以院长为首的团队自主经营管理权,鼓励医院之间竞争,鼓励保险机构之间的竞争,建立保险机构与医院之间的制约机制,允许参保人自选保险机构等。
 
  自主经营权和竞争机制、制约机制将会极大地释放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群众更满意并增加医务人员收入,进而实现让人民群众花较少的钱,享受较好医疗服务的目标。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光喊“钱不够”,而无视“放权”不够和改革不够,这样即使有再多的钱也不可能解决问题。
 
  诚然,“四个分开”是一个整体,是系统工程,单兵突进是有困难的,离开“管办分开”也很难推进“医药分开”,因为行政权力依然可以扩张。
 
  回首20多年医改历程,有四条必须注意:一、体制、机制是核心;二、公立医院是关键;三、“管办分开”是前提;四、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唯一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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