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3月9日讯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向二、三级医院进一步推进,出台相应的基本药物目录也被推上了紧迫的议事日程。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获悉,新版的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在征求意见中。预计比现在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扩容一倍,包括约400种西药和200种中药。
但是,基本药物目录修订后如何与此前基层已执行的基本药物制度衔接,如何保证这些药物在大医院的使用量,以及相应的补偿问题等,都尚未明确。与此相关,围绕基本药物制度的争议依旧绵延不绝。
基药扩容
早在2009年11月,卫生部药政司基本药物处处长谢晓余就曾在一个论坛上透露,县级综合医院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在770种左右,其中化学药和生物制药约为580个,中成药约为190个。
接近决策层的专家告诉记者,上述版本是根据WHO的有关建议,结合大医院的实际用药情况所做出的,“数量上和医保甲类目录大致相当”。
根据最新的政策安排,调整后的基本药物目录将不再区分基层机构版本和大医院版本,也比当初的设想要少一些——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即将出台的新版基本药物目录主要包括WHO推荐的400种西药,另外配有200种中药。
陈竺介绍,在2009年出台的第一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新版目录根据各地药物增补的情况,归纳出一些使用率高的增补进来。此外,第一版主要是常见病用药,没有抗癌药。2012年版增加了一些专科用药,“2012版的新目录有望覆盖医疗机构、包括一些大型医院的必需用药。”
根据测算,201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的个人支出比例就已下降到35%左右,相当于韩国目前水平。这说明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已相当可观,而我国医保的保障水平一直偏低,说明财政补助的效率很低,并没有真正补到老百姓就医上。把基本药物推向大医院,则财政需要投入的“零差率”补偿资金就要加大。
前述专家认为,今年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在县一级,将启动300个试点,与之相配合,基本药物制度上推很有可能也遵循同样的路径,则相应的补偿责任也将落到县级财政。而在央地“分灶吃饭”、事权财权不匹配的体制下,县级财政的压力其实很大。
操作争议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出之际就提出,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要达到一定比例。
据悉,卫生部正在研究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从配备品种和销售金额两方面给予规定。其标准相当程度上参照了安徽省的做法,比如二、三级综合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须分别占整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95%以上和80%以上。
这样一来,基本药物在基层和在大医院的使用中,同时具有“天花板”和“地板”两种性质。本来只是作为最基本用药保障的基本药物制度,却被不恰当地赋予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重任,完全背离了制度初衷。
另一方面,在现有扭曲的补偿机制下,公立医院倾向于用高价药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强行规定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可能诱使大医院开出更多“大处方”,以做大基数的方式来达标,且这一招往往不易监管。
据悉,2011年底,卫生部曾就继续推广基本药物制度组织专家研讨,多位与会者对此明确表示反对,其中一位直言:“医改"十二五"规划,不一定非要延续"十一五"期间的政策”。
随着北京、江苏、上海等多个发达省市相继宣布加入,基本药物制度推向大医院已是箭在弦上。对此有关专家建议,不作硬性规定,而是适当提高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以医保杠杆加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