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提取物(下称“植提物”)是中药出口行业发展最为迅速的一个产业,也可以说是永远的“朝阳产业”。去年底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共同发布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将鼓励和支持天然色素和植物提取物行业的发展,继续发展优势出口产品”。
2011年,我国植提物出口额为11.3亿美元,同比增加47%,成为中药出口第一个超过10亿美元的商品类别;出口数量为4.2万吨,同比增加14.9%;出口平均价格为26.8美元/公斤,同比增加28.2%。植提物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出口首次突破10亿美元,从而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进口增速明显
从月度统计来看,2011年1~12月,我国植提物单月进出口金额和数量起伏变化不大,较为平稳。但从金额和数量同比来看,进口额同比涨幅明显,而出口涨幅较为平缓。
2011年,植提物进口额为2.2亿美元,同比增加67.8%;进口数量为1.8万吨,同比增加59.4%;进口平均价格为12.4美元/公斤,同比增加5.2%。进口产品主要是薄荷油等植物精油以及甘草浸膏等资源紧缺型植提物,进口增速超过100%。
出口目的地采购大增
2011年,植提物出口市场除拉丁美洲略有收紧外,其他各大洲的出口额和出口量均呈现较大增长。亚洲、欧洲和北美洲仍是我国植提物出口的主要地区,2011年对这三个地区的出口额占我国植提物出口总额的82.6%。
★亚洲我国植提物对亚洲地区的出口额为4.4亿美元,占比高达39.4%,出口额同比增长18.8%。其中,日本和东盟地区是亚洲的主要出口市场。
2011年,日本是我国植提物出口的第二大市场,对其出口额为1.7亿美元。日本作为我国植提物最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汉方药以及保健产品,近几年需求呈稳定增长态势。
而东盟市场则表现平平。2011年我国对东盟出口1.07亿美元,同比下降6.71%。降幅最为明显的国家是马来西亚,达66.5%。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明星产品甜叶菊提取物的出口下降整体拉低对马来西亚的出口,两大甜叶菊提取物出口商对马来西亚的出口都呈现近100%的降幅。但是,东盟地区也不乏有亮点显现,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2011年对这两国的植提物出口额分别为4394万美元和2806万美元,同比增长39%和62%,产品集中在薄荷油、桉叶油等植物香精香料类成分。
★欧洲欧洲市场2011年走势强劲。1~12月份,我国植提物对欧盟出口额为2.9亿美元,同比增长63.2%;出口数量1.1万吨,同比增长15.1%;出口平均价格同比增长41.8%。主要出口国家是西班牙、德国、法国和英国。其中,西班牙和德国分别排在2011年植提物出口市场的第四和第五位。我国出口到西班牙的主要是食品领域应用广泛的色素类成分,而出口德国的多应用于保健品领域,对这两个国家的出口增幅分别为76%和57%。
★美国北美市场(或者说美国市场)是我国植提物最重要的出口市场,多年排在植提物出口第一的位置。
2011年,我国植提物对美国出口1.8亿美元,同比增加54%;出口量为8050吨,同比增加32%。对美出口的最大宗植提物产品是甘草提取物,包括甘草浸膏以及甘草酸盐等甘草制品,其中,2011年甘草浸膏出口额达到1664万美元,同比增加36.7%。另外,保健用途的植提物产品依然是美国市场的主力产品。服用膳食补充剂已是大部分美国人的生活习惯,这也催生出这个全球最大的膳食补充剂市场对植提物需求的增长。美国市场已成为全球医药保健用植提物的风向标,其需求的增减会直接影响到全球其他市场的变化。
产业集群优势明显
2011年,我国植提物出口企业有1402家,相比去年的1365家有少量增加。其中,民营企业是出口的主力军,占比超过56%;三资企业出口占比达到32%;国有企业仅占出口总量的11%。2011年,植提物出口前10名企业出口额占比为33%,比去年十强占比(35%)略有下降,前10名的门槛由1614万美元上升至2219万美元。行业整体水平略有提升。
从各省市出口情况来看,植提物出口具有明显的产业集群特点。出口前五位的省市分别是山东、云南、上海、河北、浙江。排名靠前的省市具有产业集群优势和区位外贸优势。比如云南由于特殊的植物资源和气候条件,在植物色素和香精香料类产品种植加工领域占有明显优势;山东在甜叶菊提取物、香精等产业具有资源优势,再加上港口贸易优势,因此多家企业都排在出口前列。同样,河北也已经形成以晨光生物为代表的色素产业集群,具备集群发展优势。由此可看出,我国植提物产业日渐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趋势,行业发展日趋健康。
添加剂类炙手可热
2011年,我国植提物多数品种的出口额和出口数量均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具有单独海关编码的几个植提物出口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如:桉叶油(出口额为1.1亿美元,同比增长26%)、甘草酸盐类(3314万美元,17.5%)、芸香苷及其衍生物(2960万美元,87.5%)、甘草液汁及浸膏(2533万美元,28.3%)等。
按用途分,植提物产品可分为药用及保健品类、食品添加剂类、香精香料类化妆品用途等类别。其中,食品添加剂类提取物近年来一直呈增势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近年来全球对天然来源色素产品的需求日渐升温,人工合成色素渐有被天然色素取代的趋势,比如辣椒红色素、叶黄素、姜黄素等成为全球食品添加剂领域的畅销产品。而药用及保健品类作为我国传统的优势产品,近年来需求稳定,增势平稳。另外,香精香料类的出口渐成“黑马”态势,以这类产品出口为主的企业近年来排名上升迅速,值得引起特别关注。
甜叶菊提取物依然是业内最值得一提的单品种。经过近几年高速增长,甜叶菊已发展成为最重要的植物提取物产品之一,国内以甜叶菊提取物为主业的几家大企业连续多年排名前列。今年秋季,甜叶菊产业的另一利好消息是,欧盟批准将甜菊糖苷作为新型食品甜味剂成分,即意味着欧盟市场的大门已然开启。然而,利好消息依然未能改变甜菊业绩最为冷清惨淡的境况。多家以甜叶菊提取物为主业的企业,出口同比都出现大幅下滑。
境外需求下降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欧盟市场虽允许甜叶菊提取物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但是相关领域的法规并未及时规范,短时期未能激发需求量。全球最大的甜叶菊采购和生产企业普赛科在非洲和南美洲分别建立甜叶菊种植基地,减少了对国内甜叶菊提取物的需求。以张博士零卡饮料等为代表的甜菊饮料由于各种原因,仍未有效地激发出国内市场潜力。在内外需求不旺的情况下,2011年甜叶菊产业真正进入了低谷期。但是,我们仍然相信,随着市场潜力的开发和高端产品企业的成长,未来甜叶菊市场依然看好。
2012年新调整开始
新年伊始对植提物行业最大的震动,就是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新调整《法检目录》的通知。新《法检目录》中涉及植提物的监管条件调整如下:海关HS码为1302199099(其他植物汁液及浸膏),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监管类别在原来的植物产品检疫基础上,新增加出口商品检验(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食品添加剂)。
新调整的监管条件将使企业在检验的成本及检验的时间上有所增加。另外,作为植提物生产企业如果以食品添加报关出口,需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要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但是当前大部分植提物产品由于无国家标准的原因,企业无法申领QS证书。因此,新规无疑将直接影响到植提物企业的出口。可以预测,植提物产业将迎来新的调整期,主管部门可能会借调整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质量监管,产业或将发生新一轮的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