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解决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方便群众就医,树立新农合工作新形象,晋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向社会做以下几项承诺:
一、市合管中心及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箱与投诉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二、在审核、审批工作中,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审查目录内用药的使用率,常用药品与诊疗项目的收费价格,严防大处方、串换药品、滥用抗生素、不符合出入院标准而入院治疗等套取参合专项基金的行为。切实保障参合专项基金的使用安全。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实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申请、投诉、核销的患者或家属。
五、晋州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设举报、投诉电话:
0311-84313792 84313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