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医疗机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通报制度,不断完善卫生、财政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实行项目资金预拨付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重点指导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集中开展培训7期、450人次,不断规范了居民建档、体检、随访管理,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城乡居民建档413343人、建档率95.0%,电子档案建档率90.1%,重点人群建档率达97.6%,新生儿访视率97.0%,0-3岁儿童管理率97.0%,3-6岁儿童管理率97.3%,孕产妇随访率95.9%,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25446人、管理率66.2%,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病人规范管理分别为23720人、6991人、603人,随访管理率分别达到96. 0%、97.1%、92.7%。三是强化公共卫生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乡、村两级绩效考核制度,集中开展县对乡督导2次、乡对村督导5次,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规范了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慢病防治和管理。四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扎实开展群众“健康沙龙”等活动,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先后刷写健康文化墙564面、4706平方米,印发各类健康教育资料213种、32万份,宣传专栏更新791期,影像资料播放188期,开展健康讲座357期,参加群众近5.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