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确保我区农村特困群众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及时得到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我区从2013年10月1日起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将进一步解决好农村特困群众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的核心内容是促进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的有机结合和无缝衔接,从体制、机制、运行方式上明确救助原则,规范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使农村特困群众得到及时、便捷、有效的医疗救助,缓解农村特困家庭的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我区高度重视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以及区新农合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任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划分部门职责,讨论实施步骤,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的意义、工作职责。
红古区卫生局、红古区民政局、红古区财政局作为这项工作的实施部门,联合制定了《兰州市红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无缝衔接区内“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各乡镇、街道、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这个实施办法共十八条,围绕符合救助标准的参合农民“出院既补、出院即助”这个主题,规定了实施“一站式”服务的相关部门职责和政策依据、工作流程。
为稳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区内无缝对接“一站式”服务模式,决定首先在红古区人民医院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试点结束前一个月,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评估,在进一步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