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我县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大会结束后,各镇(社区)立即安排部署各项筹资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全县将开展为期22天的新农合筹资工作。
凡属我县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因各种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户口入网登记手续的本县农业人口,可先参加“新农合”,后补办入户手续。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2014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中、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35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80元。农民个人筹资由镇(社区)政府负责组织,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镇(社区)政府负责收费、登记造册、填写及审核合作医疗证,并开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票据。农村五保户家庭成员名单由县民政局提供给各镇(社区),筹资期间直接予以减免。对新入户和家庭成员有增、减的参合农民审验发证工作,由镇(社)区合疗办以村为单位集中收集后在县合疗办进行审验。各镇(社区)合疗办将各村参合农民花名册收集整理后,交所辖镇(社区)卫生院完成参合农民基础信息微机录入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将本镇(社区)2014年参合农民信息档案上交县新农合经办中心。
县政府督查室、县合疗办将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评比、周通报”,综合打分,定期排名。为确保全县参合率达到98 %以上,县政府将对按期完成参合率任务的镇(社区)给予奖励,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