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运行管理,5月17日,肥东县召开规范村卫生室运行会议,对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办法进行解读和强调,对村卫生室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2008-2010年,该县连续建成31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并及时投入使用,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从2010年9月1日起,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
按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规定,对擅自网下采购药品、药品零差价销售执行不到位、药品进销管理不到位及信息系统外收费、销售药品和不及时给参合居民报销补偿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即扣除村卫生室全年20%的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被查处两次的,将直接解聘村卫生室主任职务。
从2012年起,肥东县对村医实施“双千工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根据村卫生室和村医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该县要求,每个村医每年要完成1000人次的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完成或配合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完成1000人次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每年7月初预拨3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12年为人均8.75元)的一半给村卫生室,年终根据考核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支付;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补助,在省财政按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配套补助3350元。2012年,我县发放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59.5万元,发放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803.2万元,均由县医疗卫生财务核算中心打卡发放到村医个人银行账户。2012年村卫生室门诊人次为75万,合作医疗共补偿777万元,其中一般诊疗费共补偿3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