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说,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卫生部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6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JSP@chinalaw.gov.cn
附: 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经依法批准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应当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产品及说明书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剂纳入保健食品管理。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充分肯定了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主体地位,提出“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该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第四条指出,加强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医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高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将是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
而福建省近年亦把医药产业视为战略性产业大加规划。有专家指出,海峡西岸经济体成立之后,福建省大力发展医药产业对于构筑经济区现代医药产业、促进两岸医药经济的合作与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重点产业
近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医药办公室主任林岩香在“海峡经济”论坛期间告诉记者,在新医改和海西经济区成立的巨大机遇面前,福建省将医药产业作为全省战略性产业加以重点培育,围绕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医药产业的研发、现代医药生产流通、医药产业智力支撑、资金投入、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组织保障等七大体系展开,加大对医药产业的财政支持,重点支持医药产业集群重点项目、组团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品牌建设。
实际上,福建省早在2006年就加快了医药产业的部署——2006年2月福建省发布的《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指出,医药产业将作为福建省战略性产业加以重点培育。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药品生产企业131家,医疗器械企业170家,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00家,大中型企业18家。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工业增加值36.4亿元,增长9.2%;出口交货值15.4亿元,增长17.9%;资产总计104.3l亿元,增长9.3%;利润总额10.56亿元,增长27.3%;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18.4%。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完成原料药产量4369.1吨,增长32%;中成药产量4799.01吨,增长31.1%;大输液和小针剂增长30%以上。
现代中药
5月19日,《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厦门中药厂中药制剂现代化项目投产。厦门中药厂总经理墙世发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作为福建省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标志性项目,厦门中药厂中药制剂现代化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全部投产后,中药材年提取能力将达3000吨,企业年产能将高达6亿元,将有力地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医药产业的竞争实力。不仅如此,厦门中药厂还规划随着规模的不断发展,结合制药技术的发展动态,实施项目二期、三期建设,逐步达到年产能20亿元的建设目标。
林岩香告诉记者,在我国,中成药的销售与利润近三年始终保持稳健增长。新医改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随着相关措施逐步落实,新医疗体制改革的实施将直接促进中药产品销售的增长。福建省自然不会错过中药产业发展的机遇,近年在发展中药产业上已经成效显著:
首先,积极培育壮大了以漳州片仔癀制药、厦门中药厂、福州中药厂为代表的漳州、厦门、福州中药现代化产业集群,并打造出享有盛誉的漳州“片仔癀”、厦门“新癀片”“八宝丹”、柘荣“太子参”、建瓯“建泽泻”等一批知名品牌。
第二,在药材种植方面也有突破,建瓯“建泽泻”和柘荣“太子参”分别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AP现场认证,实现了本省中药材GAP认证“零”的突破,建立了全国最大的南方红豆杉和太子参种植基地。
第三,中药现代化方面,近年福建省投入中药现代化有关的项目70多项,投入经费近2000万元,进步明显。其一是中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方面,科技重大专项“中药鱼腥草GAP研究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的成果达到了国内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编制出版了《福建省中药材标准》。其二,2006~2008年福建省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第一批重点实施项目——中药制剂现代化项目竣工投产,该项目由厦门中药厂投资兴建,利用企业异地搬迁改造为契机,发展中药制剂现代化,项目采用模块化生产方式建设,产能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