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规范药品进口备案、口岸检验等工作流程,完善进口检验不合格药品处理办法,制定进口检验不合格药品退运工作程序和流程,保证进口检验不合格药品处理及时、到位。
按照优化办事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广州市局对前来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等事项的企业,做到资料符合要求的马上办结。该局还多次举办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工作座谈会,和相关部门及药品生产企业代表共同讨论药品进口备案、通关、口岸检验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进口药品顺利通关。
据统计,2008年,广州市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410份,进口药品货值达5.2亿美元,比2007年分别增长14%、46%。其中首次进口药品和国家规定的生物制品进口药品通关单137份,进口药品货值达1.5亿美元,比2007年分别增长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