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产业发展)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复星集团)于2009年6月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产业发展将所持有的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5月31日发行在外总股本为252930618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0元,下称:复地集团)2530万股股份转让给复星集团,参照有关审计报告所确认的复地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518500万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为基础,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5287.7万元。本次股份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还须报经复地集团所属商务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产业发展持有的复地集团股份数将由267217615股降低至241917615股(占截至2009年5月31日复地集团发行在外总股本的9.56%);公司不再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复星集团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