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首批试点成效斐然

   2014-01-20 480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从商务部了解到,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首批4个试点城市,即保定、毫州、玉林和成都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中央平台已经顺利开通,地方统一软件开发完毕,保定和玉林完成集成商招标工作,其他两个城市正在组织招标。
    成效初显
    针对中药材流通领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中药材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比较低的情况,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2012年,商务部在保定、亳州、玉林和成都4个城市启动了中医药流通追溯体系第一批试点工作;2013年,又选取了甘肃、云南、吉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7个省份继续开展建设工作。
    两年来,商务部先后印发了《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主体基本要求》、《统一标识规范》、《设备及管理要求》、《技术管理要求》、《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和《智能溯源称接口规范》等7个技术规范,初步实现了追溯体系建设有制度、有标准,为全国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规范性、整体性奠定了基础。
    中药材流通追溯,离不开技术的支持。为此,商务部开通了中药材中央追溯管理平台,目前已经初步具备了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优秀软件企业开发了全国统一的追溯软件,今后该追溯软件将免费提供给其他试点地区使用。
    不仅如此,试点工作还得到了试点城市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各试点城市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专门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了统筹推进、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亳州市由市长挂帅,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亳州和保定市市政府还专门下发文件,部署试点工作。
    随着工作的推进,目前,各城市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推进计划,确定了各个阶段的目标与任务。首批试点的4个城市计划覆盖8530个中药材市场内外经营者、35个种植基地、195个中药材经营企业、338个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20家大型医院和233个药店。
     挑战仍存
    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把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电子化,实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尽管首批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而言,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进度还比较慢。同时,由于工作领域新、点多面广技术性强等客观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到,一是部分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当地中药材流通体系现状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没有积极想办法去调动企业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二是部分地区工作主动性不够,人员投入不足,过分依赖技术公司;三是追溯平台、技术支撑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如何加强流通与生产的衔接、保证源头信息的真实有效,目前无论从制度建设,还是技术支撑上都没有形成有效的办法;四是工作体制和机制有待完善,特别是要加强检查和指导。
    据了解,目前,第二批建设省份也正按进度计划开展所辖区域内种植、流通、加工使用等各环节的底数调查,完善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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