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2014-11-08 41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纠正、预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指示精神,加大对全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中收受药品回扣、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纠正、预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指示精神,加大对全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中收受药品回扣、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和药品价格过高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健康权益,彻底转变单纯以经济指标评价医疗机构发展的观念,建立完善业务、纠风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医药纠风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以下目标:
    
     (一)收受药品回扣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二)开单提成行为得到明显治理;
    
     (三)杜绝收受红包问题取得阶段性效果;
    
     (四)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明显减少;
    
     (五)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
    
     (六)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和抵制不正之风侵蚀的自觉性普遍提高;
    
     (七)社会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纠、建、管”并举。进一步强化院长作为医药纠风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部门各负其责的纠风领导体制,将责任目标细化、量化、硬化。继续在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医德医风全员承诺制度和考核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和承诺书,实行一票否决,构建领导带头、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运行机制。紧紧围绕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等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三项公开制度”(即医疗机构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临床医生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临床医生用药合理性评价)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监控和合理检查评价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探索实行新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严禁药品销量、化验检查与科室、个人的收入挂钩,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
    
     各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对用量较大药品的监控,每季度公示一次用量排位靠前的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供应公司,使用药量较大的医务人员姓名,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要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继续推进招标中标药品品种和药品销售价格公示制度,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处方用药和病历医嘱用药合理性进行季度评价,定期公示评价结果。重点开展单病种用药情况的评价,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对临床用药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科室、临床医生,医疗机构要找准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三)深化公开措施。继续坚持“四项公开措施”,即:公开
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收费信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和中介组织测评群众对医德医风的满意度,积极引导群众选择就医,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实现良性竞争。
     
    (四)深化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坚持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深入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诚信在卫生、满意在医院”和创建文明服务星级单位等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带动作用,提高医务人员抵御不正之风的自觉性,推动医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严格职业纪律。认真执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规定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对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的处理规定》,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凡发生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行为的一律查处。对医务人员,要暂缓评定技术职务,缓聘、解聘、下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医疗机构,要追究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对领导班子作出调整,或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调整建议。对给予药品回扣的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医疗机构要暂停与其经济上的往来,停止其2年内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资格。
    
     (六)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招标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中标合同的全面履行。探索试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服务与发布系统建设。探索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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