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沈阳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的通知精神,扎实有效地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引向深入,新民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于2009年6月 2日召开了市直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汇报会,市人民医院等10个单位汇报了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认真的听取了各个单位的汇报。每个单位都能高度重视,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市医院、妇婴医院、中医院与科室和个人签定了责任状和承诺书;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深入教育;市医院、妇婴医院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商业贿赂。如,设立举报电话,恳请社会监督;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以温馨提示的形式,告诫患者、厂商不要行贿等。经过自查自纠各单位没有发现单位和个人有商业贿赂行为,医疗秩序稳定,工作指标都能按计划完成。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韩玉林同志对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要进一步深化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加以治理。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方式,引导全体干部和医务人员消除模糊认识,明确政策界限,克服畏难情绪,提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内部人员或当事人、知情人举报投诉,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和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坚决查处。
会上并传达了沈阳卫生市局关于《沈阳市卫生局2009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要求基层单位按照通知的内容进行很好的落实。
局治贿小组于6月3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督导,由局党委书记带队分三组。督导的形式主要以明察暗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从反馈的结果来看,各单位和个人能够正确对待此项工作,每个单位对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都进行了宣传教育,并签定了责任状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