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成功通过省卫生强县考核验收

   2014-03-04 520
核心提示:  11月7日,在结束了两天的考核、验收工作后,省卫生强县考核组在反馈会上,通报象山县已经达到浙江省卫生强县创建标准,将建

  11月7日,在结束了两天的考核、验收工作后,省卫生强县考核组在反馈会上,通报象山县已经达到浙江省卫生强县创建标准,将建议省考核办推荐象山县为“浙江省卫生强县(市、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命名。至此,该县自2011年启动的省卫生强县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标志着省卫生强县在宁波市实现全覆盖。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平,宁波市、象山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反馈会。

  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抽样调查、现场走访后,考核组认为,象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强县创建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创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尤其是对专家组调研时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措施有效,取得明显成效。对照《浙江省卫生强县考核细则(2011版)》标准,象山县卫生强县创建四项申报指标和重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考核得分在900分以上,符合浙江省卫生强县标准。同时,考核组还建议我县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完善卫生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关注公共卫生安全,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力度;进一步落实对中医中药的财政投入。

  张平充分肯定该县的创建成效,并希望,下一步要巩固好卫生创强取得的成果,积极推进医疗体系改革,增强医改的协调性,促进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落实好本次考核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补强“短板”,并根据象山实际,使医疗体系实现创新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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