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奉化启动高危孕产妇“母婴平安”项目,奉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此项目执行。相关费用由市红十字会和市佛教协会弘法利生基金会共同出资,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明确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申请者可向市妇幼保健院提出救助申请:一是其本人或配偶为本市户籍;二是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其住院分娩医药费总额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助标准。凡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在扣除新农合和医保报销后自己实际支付的住院分娩医药费按实际支付医药费3000元(不含)以下的不纳入救助范围;实际支付医药费在3000元(含)至10000元(含),按其产生住院分娩医药费用实际数的20%给予救助;实际支付医药费超过10000元的(不含),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