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获知该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申请执行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迪康集团)欠款纠纷一案中,由被执行人相关债权人提出,并经被执行人同意,于2009年6月24日对依法冻结的迪康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804.35万股解除冻结,并通过司法划转将上述股份过户给成都盛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本次划转后,迪康集团持有公司63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