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0月16日黄岩区在65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随着群众对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知晓度的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在黄岩逐步推进。
一些困难群众原来不敢轻易去就诊的常见病、多发病,大多能主动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截止5月,我区65家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26.68%,由86.52万人次上升为109.6万人次,住院量较去年同期上升4.23%,由1325人次上升为1392人次,且均呈逐步上升趋势,初步形成了新医改要求的“小病进社区”格局。
从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近6个月的情况来看,基层医疗机构直接向患者让利达3783.64万元,药品最高降幅达81.2%。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均次费用由66.05元下降至46.85元,降幅达29.06%,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由82.08%下降至76.85%,降幅达5.23%;在药品零售额大幅下降的同时,新农合普通门诊的报销也作了相应的调整,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150种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另外,区增补50种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比目录内非基本药物提高了5%,调整到30%,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让群众享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在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我局还立足于“廉洁从医承诺制”、“法纪和警示教育”、“处方点评制度”等十项重点,在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建立医药回扣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反弹”现象,组织系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和药品、器械、财务等重点岗位的负责人到省第二监狱参加防腐倡廉警示教育现场会,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好新医改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