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为进一步做好控烟执法工作,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罗湖区卫生监督所于3月1日参加了罗湖区《控烟条例》启动仪式并在辖区开展了控烟现场巡查工作,正式打响了控烟工作的第一枪。
当天的启动仪式在罗湖区东门广场举行,罗湖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现场活动中向辖区居民发放了控烟宣传资料和禁烟标识,重点宣传了《控烟条例》的相关要求、吸烟的危害、控烟的措施、违反控烟条例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提高广大市民对控烟工作的知晓率,引导市民自觉履行控烟责任。
当天,罗湖区卫生监督所控烟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分别对区属人民医院、慢性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控烟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该场所是否做到“四有一无一劝阻”,即: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有禁止吸烟标识,有控烟举报投诉电话(12345),有配带标识的指定监督管理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用具,对室内吸烟者及时有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按照劝导为主的原则,执法员对发现的吸烟个人进行了劝导、口头警告;对控烟措施不到位的控烟场所做好记录,进行口头警告、法规宣传,并当场告知场所控烟负责人,督促指导场所整改完善控烟措施。
下一步,罗湖区卫生监督所将全面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者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控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