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诊疗”叫停 非法提供医疗信息最高罚3万

   1970-01-01 舜网-济南日报wang610
核心提示:如今许多市民看病不找医生,而是借助“网上诊疗”服务,自己买药吃。记者日前在济南市部分医院采访发现,如今这类“网上诊疗”患者还真不少,这也给他们的健康带来隐患。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内科主任梁韶春表示,患者最好还是到医院就诊,因为确诊疾病并不简单,通常需要医生结合病史、症状才能初步判断,治疗中病情若有变化起伏,还需调整治疗方案。患者自测疾病往往会带来风险。
 
  从7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卫生部《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主办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若违反《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提供者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养生联盟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3021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