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昨天下午获五届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这也标志着未来三年海南医改重点工作已经确定,即着力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这一部分透露了许多令人兴奋的信息:比如,巩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3%以上;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到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2011年筹资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2011年年底以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也明确了“适当扩大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设立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将医疗救助初审权下放至定点医院”等内容。
初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药物制度
这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建立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
具体内容包括:到2011年,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2009年力争全省30%市县(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按购入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制定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在国家制定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政府通过招标确定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含配送费)和零售指导价格。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这一部分的重要表述包括:把农垦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全省农村卫生管理县乡村一体化改革,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筹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场、乡卫生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其他内容包括:各市县要重点办好代表市县水平的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2011年每个市县要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各市县要在2010年底前合理确定并落实农村卫生人员编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我省目标是:力争在2011年建设起职责定位清晰、信息资源共享、区域协调发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在强化公共卫生项目规范管理和实施效能方面,认真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开展农村妇女常见病(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农村改水改厕项目。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这一部分的着力点为: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省级及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建设等。
方案明确:明确各级各类医院的功能定位,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认真实施“东西南北中”卫生发展战略,积极采取加大财政投入或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等措施,重点建设岛东、岛西和中部3个医疗中心,以及海口、三亚南北2个高端医疗康复保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