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公众健康,迎泽区卫生局在4-9月份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是:是否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许可证是否悬挂在场所醒目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场所入口处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游泳池水质检测结果公示信息;卫生制度、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建立与执行情况;环境卫生状况,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是否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池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采用液氯消毒的是否有防止设置泄漏措施,水处理机房是否与游泳池直接相通,机房内是否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室内游泳场所通风状况,机械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全区7家游泳场所共计监督检查了42户次,监督覆盖率和检测覆盖率均达100%。检查中发现各游泳场所经营者均有高度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基本状况良好,公示牌悬挂在醒目处,公示内容齐全,对检测结果能及时公示;监督员现场采样监测显示绝大多数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对个别游泳场馆存在尿素超标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进,并在及时跟进督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