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医药科室建设,《指南》提出,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的合理设置、中医药设施设备的必要配备,满足中医药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功能需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根据需要设中医诊室、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作为中医科的临床科室;设置中药房和煎药室,纳入药剂科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可设置名老中医社区工作室、中医馆。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条件的设置中医诊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设置中药房和煎药室,或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级单位)统一配送和代煎。
对中医药人员配备及培训,《指南》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的中医类别医师数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保证每个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配备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数量配置中医类别医师,没有中医诊室的,应有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同时,建立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在职与学历教育相结合、机构内与机构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社区中医药人员培养机制。
对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指南》提出,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制定并实施社区中医干预方案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及中医疾病预防知识,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理论方法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养生保健,增强社区居民健康意识。中医药预防与养生保健主要服务方式有,针灸养生、推拿按摩及经络养生;四时养生;食疗与药膳;冬病夏治、夏病冬治;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及气功导引等。
对中医医疗,《指南》提出,针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应用中医药方法和适宜技术开展连续性的诊断、治疗、护理。《指南》详列了社区中医药常见病证,对慢性病、家庭中医药服务、社区中医护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提出,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立以中医知名专家领衔的社区名中医工作室,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服务。《指南》同时要求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协作关系,建立和完善集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双向转诊、科研合作等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指南》还提出,针对不同的康复服务对象,制订个体化的中医康复干预方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中医康复室,配备必要的中医康复设备,应用针灸、推拿、理疗等技术方法开展康复服务;对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此外,通过开展社区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社区中医健康咨询、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医健康教育等活动,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
据悉, 自2003年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指南》涉及到全国26个省(区、市)的55家示范区的实践经验,涵盖社区中医药服务政策、管理、网络、队伍、服务功能等,是对社区中医药服务规律性、规范性做法的提炼和总结,具有广泛性、通用性以及操作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