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
2014年8月8日一名产妇在哈密市回城乡卫生院分娩,由于救治措施采取不及时,使患者错过了救治时机,造成医疗纠纷的发生。经卫生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如下:
1. 回城乡卫生院限期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和完善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持续改进,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规避医疗风险、加强安全责任意识。
3. 回城乡卫生院领导班子做出深刻检查,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加强医院管理力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