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在其网站上发布《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8月1日,人保部即召开了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介绍会,相关协会和企业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
与2004版医保目录相比,此次调整引入了一些创新机制(详见8月6日本版报道《医保目录调整注重衔接》),但仍然有诸多细节问题未决。
一类新药能否直接纳入
国家医保目录自2004年后再也没有调整过,此次调整亦是众望所归。对于哪些药物应该被调整进入医保目录,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总的来说,应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这是《方案》和8月1日人保部介绍会上都提到的原则。
美华太阳石公司董事杨伟强认为,医保目录的调整要引入卫生经济学的理念和方法,早点把医保目录药物遴选尤其是新药进入的具体标准公平公开地制定发布。而对于2009版医保目录新药的遴选标准,杨伟强建议,性价比更高的新药才可以调入。
“调入的新药,与现有的治疗药物相比,临床疗效是否更好,性价比是否更高?我们的经济实力、医保基金能否支付得起?这些都要通过咨询专家和临床专家来评定。”杨伟强说。
先声药业政府事务部总经理罗兴洪建议,一类新药应该自动进入医保目录,因为一类新药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创新药物方面的水平,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创新。罗兴洪还举例说,在日本、美国等国家,一类新药在批准后一年左右会自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而且,一类新药研发成本巨大,临床推广的费用也比较高,如果不能进入医保目录,则意味着临床使用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这个问题,曾被以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为代表的众多医药界人士在全国“两会”等重要场合上多次强调和呼吁。
但是,杨伟强却认为,新药进入医保要考虑其临床安全性的问题。“新药在临床试验中最大的受试人群不过几千例,上市后没有进入医保其使用人群不会很多,而一旦进入医保则意味着在临床可大量使用,使用人群一下子扩大了很多倍,会不会出现严重的副作用或者不良反应?这些问题都要考虑。比较谨慎的方法是,对进入医保目录的新药,既要有使用年限的要求,也要有不良反应率的报告,高于多少就不能进入。”杨伟强说。
地方医保品种更有可能?
据了解,现在实施的国家医保目录共有中西药2198种,其中西药1305种,中药893种,此为医保甲类品种。另外,地方政府可在国家医保目录的基础上增补15%,此为医保乙类品种。
一位接近人保部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组的行业人士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已进入10个省市以上医保乙类目录的品种一般为临床急需,这样的品种调入的可能性比较大。
在8月1日介绍会上,有制药企业代表询问没有进过地方医保的药品是否有机会进入2009版医保目录,对此,上述人士透露,由于我国医保目录上次调整是在2004年,各省(市)医保目录调整在2005年初就已完成,因此在2005年以后研究批准上市的品种,都没有机会进入各省市的医保乙类目录,但这些品种很多都是创新型、临床急需、安全性较好且价格合理的药物,因此,都有机会进入此次调整的国家医保目录。
参加了8月1日介绍会的罗兴洪也认为,按照没有进入过省市医保目录就不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说法,会将很多新药排除在目录之外,这肯定不符合国情和医保政策宗旨。
“国家在此次目录调整过程中,并没有说没有进入省市医保的品种就不能进国家医保,只是说如果进了省市医保目录的品种,将会列出清单,让遴选专家多关注一下。”罗兴洪说。
哪些药需引入谈判机制
在《方案》中,人保部表示,为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这次医保目录的调整要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相衔接。
医疗保险事业引入谈判机制,不仅包括医疗保险部门与医疗机构的谈判,也包括医疗保险部门与医药企业之间的谈判、医药企业与医疗机制之间的谈判。只有多方努力,才有助于医疗费用的降低。进行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设,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加强药品采购监管以及民主化决策、解决目前医疗服务中药品费用增长过高等问题的必然要求。
对于一些高价药,尤其是抗肿瘤药,虽然临床上急需,但由于价格昂贵,医保基金支付不起,对此类药品引入医疗保险谈判机制,进行谈判准入的探索意义重大。
那么,哪些药品需要引入谈判机制?对此,人保部医疗保险司正在进行相关调研。一位参与调研的企业代表告诉记者,初步的调研结果显示,有三类药可能将建立准入谈判机制:一是价格昂贵的药物,比如抗肿瘤药;二是连续使用多个疗程才能见效、累计治疗费用需要数千元的药物;三是需终生服药的药物,比如治疗糖尿病药物和降压药等。
《医药经济报》记者获悉,最终2009版医保目录的确定,主要在于由人保部从100位咨询专家和2万名临床专家中选定的10位核心专家的拍板,这10名专家中,8位为三甲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另外2位为医保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