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在统筹考虑2014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医改座谈会、工作调度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各旗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意见,出台了《2014年各旗市区卫生工作评价体系》、《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评价体系》和《2014年局机关各科室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各旗市区卫生工作评价体系共确定20项任务指标,并明确提出,各地如有两项指标未达标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15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评价指标体系密切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注重群众满意度,注重让患者受益得实惠;机关科室评价指标体系侧重对旗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业务指标的总体把控和督查指导。全市卫生工作评价体系的建立完善,提高了卫生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