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所联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区10户普通旅店, 5户沐浴场所,5户美容场所、5户美发场所、3户火锅店、1户营业面积2000㎡以上的商场、1户影剧院进行了抽检。
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卫生监督员和疾控工作人员对旅店、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采样,共采集样品112份,检测大肠菌群卫生指标全部合格。对饭馆、商场、影剧院的温湿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照度等指标监测188项次,除参考指标外其它指标全部合格。
此次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抽检计划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规范、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