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根据《德州市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平原县卫生局自2014年5月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部署工作。我局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与评选标准,并多次组织专题培训,指导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摸底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与完善。
2014年,我县前曹卫生院顺利通过市级验收。近日,我局对2015年申报的卫生院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基础设施、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急诊急救能力、医护质量、院感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具体方面做好初评工作,按照“合格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力争申报的卫生院顺利通过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