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集全县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城区村卫生室负责人共76人在洋县妇保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洋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4年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培训会议”。
会上,学习了陕卫医发【2013】356号《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洋卫发【2014】134号《洋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诊所管理制度的通知》,本次培训共发放资料76份,会后签订了《洋县民办医疗机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承诺书》。
此项培训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不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开展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使用无批准文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不瞒报、漏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法定传染病疫情;不虚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标准收费及自立名目收费;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不违法处置医疗废物;医务人员不超类别、范围、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违反诊疗常规为患者做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