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参加医保解读:民办校学生受益最大

   1970-01-01 汉网-武汉晚报wang280
核心提示:民办高校大学生受益最大 毕业生每年6月停保异地住院费用先垫付

    “统筹包干”的办法。即按照高校参保学生人数和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将普通门诊医疗资金拨付给各高校,由高校统一管理,包干使用。
 
    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当按不低于70%的报销比例,支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制定普通门诊的“土政策”,报市社保机构备案。这意味着,条件好的高校,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可以超过70%。
 
    85所高校,有43所有自己的医疗服务机构,且全部纳入了医保定点机构。大学生得了小病,应在校内看普通门诊。门诊重症和住院治疗,可在全市定点医院中选择。
 
    参保手续 学校集中办理
 
    记者了解到,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很“轻松”,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则比较辛苦。
 
    据了解,大学生参保手续,由学校集中办理,医保费也由学校代收。大学生办理门诊重症申报、转院治疗、费用报销等手续,主要由高校和科研院所代劳。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大学生,让他们集中精力搞好学习。
 
    参保大学生凭身份证看病
 
    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将不发放医保卡,看病时,只需携带和出示身份证即可(门诊重症疾病还需持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参保时,大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已被输入电脑并设定,工作人员将患者的身份证号输入电脑后,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会被自动扣除,大学生只需交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缴费前看病 可手工报销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规定的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今年延至11月20日。在9月1日至参保缴费这段时间,大学生看病,也可享受医保待遇,只要在11月20日之前把医保费缴清就行。由于医保网络正在建设之中,目前还不能通过网络报销医疗费,但可经手工报销。
 
    门诊重症先要申报
 
    大学生需办理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手续的,由高校、科研院所持该生近期治疗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到所属社保处办理门诊重症申报手续。社保处应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大学生进行病情鉴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社保处根据本人意愿,就近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保医院治疗,同时发放门诊重症专用病历。
 
    大学生门诊重症治疗,其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70%。
 
    住院费超过起付标准
 
    按比例分担
 
    大学生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民办高校大学生受益最大
 
    大学生参加医保后,82万名参保大学生全部都会受益。其中33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22万名大学生,受益最大。
 
    据介绍,85所各类高校中,大学生医疗待遇水平悬殊较大,其中公立高校高于民办高校,部属高校高于省、市属高校。公立高校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平均可报销80%左右,最高的可报销90%以上。而仅靠参加商业保险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一般不报销门诊医疗费,住院费也只能报销40%左右。
 
    参加居民医保后,这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大学生,基本上与公办高校大学生处在同一水平线上,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公平性得以充分体现。
 
    毕业生每年6月停保
 
    毕业年级的大学生,由学校在每年6月底前,通过网上集中办理停保手续。中途转出、退学、出国(境)的,由学校及时持相关材料到社保处办理停保手续。
 
    异地住院费用先垫付
 
    大学生经批准在本市转院定点医院和市外医院住院治疗、在本市非定点医院、转院定点医院紧急抢救住院治疗,以及休学期间、异地实习期间、寒暑假期间,在异地住院治疗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在治疗结束的90日内,由高校、科研院所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社保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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