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四项举措”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2015-04-02 310
核心提示:药品三统一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药品供应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大荔县以药品三统一为抓手,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

药品“三统一”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药品供应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大荔县以药品“三统一”为抓手,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2014年全县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药品1.73亿元,让利群众2595万元。 2015年,大荔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一是公开遴选增加药品配送企业4家,由原来的7家增加到11家,使医疗机构能够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了配送环境;二是扩大基层用药目录。将省医保、新农合报销目录的药品纳入卫生院、卫生室用药目录范围,实现了基层与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紧密衔接,保障了双向转诊制度的顺利实施,满足了广大群众就医需求;三是扎实推进药品(疫苗)电子监管。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所有药品(疫苗)购销过程通过网络上传到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为药品质量的全程监控提供了技术支撑,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四是强化药品配送企业动态考核。制定了《大荔县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季度考评、年终考核机制。对季度考评中药品配送率连续两次达不到100%、年终考核中得分80分以下的配送企业进行淘汰,以促进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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