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卫生局签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合同

   2015-04-02 390
核心提示:为巩固药品三统一工作成效,切实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和效率,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需求。3月23日,白水县卫生局召开

为巩固药品“三统一”工作成效,切实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和效率,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需求。3月23日,白水县卫生局召开了2015年度医疗单位药品“三统一”配送合同签订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医改办关于完善区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卫生院院长和配送企业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医改办关于完善区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座谈发言,并签订了药品“三统一”配送合同。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做好2015年药品配送的衔接和启动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政策执行,以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为出发点管理好基层服务队伍;三是配送企业要增强配送能力,对常规低价药品要确保配备、配送及时,提升服务质量,提高配送效率;四是医疗机构要规范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镇卫生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数不低于机构药品品规总数的70%,村卫生室不低于80%比例执行;五是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要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随即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通报;六是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不按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执行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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