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切实加强行风建设

   2015-06-23 550
核心提示:5月15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当

5月15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形势,部署近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黎增丰、副市长兰茵出席市电信大楼主会场会议,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市卫计局副科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浈江区、武江区有关党政领导、区纪委监察局和卫计局负责人以及医疗卫生系统等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曲江区和各县(市)设8个分会场。

会上,市纪委通报了2012年以来查处的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收受医药回扣5宗典型案件;韶关市铁路医院介绍廉洁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经验;粤北人民医院向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发出倡议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刘文程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副市长兰茵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实现一个目标: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努力使人民群众反映的卫生行风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完成两项任务: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无“开单提成”、滥检查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度、评价制度,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力求做到8个100:各级要做到100的单位、100的科室、100的个人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100制订整改措施、落实纠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100的人员要接受宣传教育和开展自我教育;100的单位要梳理制度,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100的医疗行政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反思履职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改善监督,保证工作得到落实。

会议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要围绕医疗服务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医药回扣方面的问题;查找收受红包方面的问题;查找服务态度和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查找乱收费方面的问题。二要围绕医疗卫生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查找制度建设是否落实;查找执行力方面是否落实;查找监督检查方面是否落实;查找责任追究方面是否落实。对自查的问题要进行归类汇总,提出整改方案,在院内院外公开承诺整改。三要采取有效的方法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医疗卫生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自上而下进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查起。一是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领导干部要开展自查自纠;三是科室要开展自查自纠;四是个人要开展自查自纠;五是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限时予以纠正。四要常抓不懈,切实将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一是组织巡察暗访,发现医务人员收受医药回扣的,一律曝光,坚决查处当事人,同时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二是对发现的行风问题和医疗腐败行为,坚决“零容忍”,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落实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均在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采购,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100都在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采购。四是弘扬先进,抓好正面宣传。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副市长兰茵指出,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乱收费以及“红包”、回扣等问题仍然反映强烈,少数医疗卫生单位落实规章制度不严格、不彻底,存在违规违纪现象。一是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态度不端正。二是医务人员收回扣、开单提成等不良行为依然存在。三是综合监管力度不够,纠风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她要求,全市各级卫计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班子要落实行风建设的责任,特别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把手作为本单位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行风建设,把行风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亲自抓、亲自管,做到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把行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去,以行风建设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以服务水平的提升推动行风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坚决落实督导问责。

副市长兰茵希望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机构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强化教育监督,切实促进政风行风、医德医风建设;要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努力提高以人为本,人性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要严格执法执纪,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切实加强廉洁防控,坚决纠正不正之风;要继续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卫生系统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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